各教学单位、部门:
为切实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根据《3044am永利优秀教务员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优秀教务员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教学单位及教务处从事学籍、考务、成绩、实践教学及教研教改等管理工作的教学主管和教学秘书。
二、评选推荐名额
各教学单位、部门限推荐1人。
三、评选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2.为人师表、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师德师风问题。
3.在我校从事教学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4.有积极为教学服务的意识,在教学管理上肯投入,踏实工作,管理效率高,较好地发挥了部门间及师生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热情为师生服务,师生满意度高,无被投诉情况。
5.能严格执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教学管理文件、资料齐全完整,整理规范。
6.评选年度所在单位无教学管理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发生。
7.至评选当年3年内,累计获得过2次学院(中心)或部门年度考核优秀。
四、评选程序
1. 个人申报。教务员根据《3044am永利优秀教务员评选指标》(附件2)进行自评,自荐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附件3《3044am永利优秀教务员申报表》,并提交《3044am永利优秀教务员工作创新案列》(附件4);
2. 学院(中心)或部门推荐。所在单位组织相关师生(包括学生、教师代表在内,总人数应不少于20人)根据评选指标(附件2)进行测评,所在单位签署推荐及审核意见后,12月26日前报教务处参加同行评议;
3. 同行评议。12月31日教务处组织参评人员公开述职,全体教务员根据评选指标互评;
4. 学校教学委员会评议。2025年1月7日左右考核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指标综合评定。
5. 学校领导行政办公会审批。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确定获奖名单。
请各教学单位及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和评选工作。相关材料电子稿发教务处何中英OA邮箱,纸质稿送查济民110办公室。
联系人:何中英(0571-88285682、0575-85600845)
附件1:3044am永利优秀教务员评选办法(试行).pdf
附件2: 3044am永利优秀教务员评选指标.xls
附件3:3044am永利优秀教务员申报表.docx
附件4:3044am永利优秀教务员工作创新案例.docx
教务处
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