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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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教学档案、教学文件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5-02-24 浏览量: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为扎实推进评建工作,做好教学档案归档及教学文件优化,决定开展教学档案及教学文件专项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含公共课)汇编(普通本科专业);

    2. 2025年春季学期全部课程(含校选课)授课计划及教案首页;

    3.2024学年秋季学期全部课程(含校选课)试卷归档材料;

    4.2025学年春季学期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计划和2024学年秋季学期活动记录;

    5.实习基地建设及实践教学管理专项检查;

    6.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资料。

    二、检查方式

    检查分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教学单位自查、互查及整改

    自查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互查由教务处统一指定单位(附件1)组织。完成自查、互查后,各教学单位应提交自查互查结果及整改情况说明。自查、互查要求覆盖面须达100%。

    第二阶段:学校检查

    每学院一个专家组进场审核,审核流程:各学院汇报自评情况(不超过10分钟),各本科专业逐个汇报自评情况(不超过6分钟),抽查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报告、试卷、授课计划及首页、实习基地建设及实践教学管理档案、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计划和活动记录等。

    三、检查要求

    1.试卷归档材料

    (1)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教务处统一发布的《试卷质量标准》及《试卷存档要求》(最新版)归档,发现的问题应在学校检查前完成整改。

    (2)自查、互查后,各教学单位自查报告报教务处徐璐琪老师。

    (3)试卷备查目录应包含以下信息

    学院

    序号

    开课学期

    考试课程

    考试班级

    任课教师

    考试形式

    存放地点









    2.授课计划及教案首页

    (1)检查对象为2025学年春季学期全部课程(含校选课)授课计划及教案首页,且应按照2024版授课计划及教案首页要求执行。

    (2)备查目录应包含以下信息:

    学院

    序号

    开课学期

    课程名称

    授课班级

    任课教师

    授课形式








    3.教学基层组织工作计划及活动记录

    本次主要检查2025学期春季学期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计划及2024学年秋季学期活动记录。

    4.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汇编

    2024级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含公共课)。

    5.实习基地建设资料

    以专业为单位的校外实习基地清单(基地名称及容量,基地以签约合同为准、有效期为2025年12月31日及之后)及签约协议,2024学年秋季学期基地使用情况汇总。

    6.实习实训存档资料

    (1)实习类。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表、指导书(讲义)、实习报告、实习系统相关资料、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毕业实习)、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毕业实习);

    (2)实验实训。教学大纲(集中周开设的须单独提供教学大纲,课程实验提供相关课程教学大纲)、指导书(讲义)、实习报告。

    7. 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资料

    本项目由学校检查,检查对象为:

    (1)任务书、开题报告等相关过程材料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上学生填写情况与指导教师指导情况;

    (2)学院关于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方案及质量保障环节落实情况报告。

    四、其他

    1.请各教学单位结合学校要求,制定本单位检查方案及人员安排,并于2月27日前报教务处李丽老师备案;

    2.“教学单位自查、互查及整改”工作应于2025年2月21日-2025年3月21日期间开展。建议:(1)自查应于2025年3月7日前完成;(2)互查应于2025年3月14日前完成;(3)2025年3月21日前完成整改,并向学校提交自查互查结果及整改情况说明。

    “学校检查”工作暂定2025年3月22日、23日开展,建议:(1)2025年3月22日,组织5个专家组完成对杨汛桥校区5个学院专项检查;(2)2025年3月23日,组织3个专家组完成对拱宸桥校区3个学院专项检查。

    3.各单位应有序推进检查工作的开展,检查完成后,应召开结果反馈会,并形成检查报告,互查及校外专家检查还应邀请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考核评估中心相关人员参加。

    4.学校将对检查及整改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教学管理“迎评促建”绩效。

    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

    2025年2月21日

    附件1

    各教学单位互查安排表

    序号

    被检查学院

    检查学院

    1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信息科技学院

    2

    树兰医学院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3

    信息科技学院

    树兰医学院

    4

    城建学院

    艺术学院

    5

    艺术学院

    城建学院

    6

    公共管理学院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7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8

    家扬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9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家扬学院

    10

    创新创业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体美劳中心

    12

    体美劳中心

    创新创业学院

    杭州拱宸桥校区

    地址:杭州市树人街8号    电话:0571-88297011(学校办公室)/ 0571-88297000(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15

    绍兴杨汛桥校区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江夏路2016号    电话:0575-85324517     邮编:31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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